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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只需简单好记泄露重要信息追悔莫及(保密警示案例)




案例一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某市某局使用的电子邮箱被境外间谍情报机构控制窃密。该市地处我国边陲,边境线上驻扎着边防部队。调查发现,该单位长期将办公室电话号码作为邮箱密码使用,境外间谍情报机构利用技术手段从互联网上搜集到该单位电话号码和邮箱账号,猜解出密码并非法控制了该邮箱。该邮箱中存储的大量文件资料被境外间谍情报机构窃取,某中包含该市的驻军分布信息。由于该单位违规使用互联网电子邮箱传输涉密文件资料,违反了保密安全相关规定,已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形。有关单位对涉及此次网络窃密案的相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案例二


2018年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播出的《网上谍影》防间保密教育片中,Z市某局就是因工作邮箱用户名和密码设置过于简单(密码为办公室电话号码),从而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成功猜解。最终导致近2000份文档资料被窃取,被窃资料中详细记录了Z市的驻军分布信息。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相关领导和干部分别被追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二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六条 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